不仅换了眼睛颜色,身份证也要换!

近年来,角膜染色术(通过手术人为改变眼睛颜色)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,人们借此改变自己天然的眼睛颜色。

然而,公民在接受该手术后还须更换身份证。更换身份证的法律依据是《阿塞拜疆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法》第3条和第4条。根据该法第3条,身份证须载明公民的姓氏、名字、父称、性别、出生日期和地点、血型、个人识别号码、证件号码和有效期、持证人本人签名,以及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(ICAO)要求的照片。此外,身份证内置电子芯片,存储包括眼睛颜色在内的多项公民个人数据。

该法第4条规定,身份证所载信息不正确是更换身份证的事由之一。公民接受角膜染色术改变眼睛颜色后,身份证上原有的眼睛颜色信息随即变得不准确,从而构成更换证件的依据。

公民或其法定代理人须自需要更换身份证之日起一个月内,向”ASAN服务”中心提出申请,并提交旧身份证、身份证更换申请表以及缴纳国家规费的证明文件(法定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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